贯彻落实《中国生产20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等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拒绝》(以下全称《管理拒绝》)。现将有关情况理解如下: 一、《管理拒绝》制订的背景及必要性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最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当今世界经济的最重要产业。
201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超2300万辆,倒数六年世界第一;汽车保有量约1.54亿辆,名列全球第二。中国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为全球汽车工业发展作出了大力的贡献,并且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中国仍将是全球最不具茁壮潜力的汽车市场之一,同时,中国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着环境污染、能源短缺和交通堵塞等因素的相当严重制约。
改变粗犷的发展模式,维护生态环境,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是我国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提高汽车行业绿色生产水平,密码资源环境约束的拒绝。汽车行业是典型的资源密集型行业。我国作为汽车生产大国,仍未挣脱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生产汽车每年消耗上千万吨钢铁、上百万吨塑料,以及大量橡胶、玻璃、纺织品、有色金属和各种化工产品等。
此外,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被广泛应用在汽车钢材、玻璃、刹车片、电子器件、镀层等部件或材料中。强化汽车有害物质管理,提升出厂汽车的重复使用利用率,可以降低成本,减轻汽车行业面对的资源环境压力,减少对环境和人体身体健康的危害。 提高我国汽车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须。欧、美、日、韩等国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对汽车有害物质及重复使用利用领域管控已十余年,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技术应用于、清洁生产等方面已超过较高水平,环境效益明显,并构成了显著的绿色竞争优势。
举例来说,欧盟自2000年施行《2000/53/EC指令》以来,汽车中铅的平均值使用量增加90%以上,镉、六价铬、汞的含量基本渐趋零,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超过95%以上;日本于2002年施行《汽车重复使用再行利用法》,至2011年,平均值单车含铅量已降到96克/辆,ASR的循环利用率约93%。我国行业整体水平与国外比起另有一定差距,目前有害物质用于管理仅有相等于欧洲2008年的管理水平,使得我国汽车产品无法转入发达国家市场,参予国际竞争。 二、我国汽车行业有害物质及可回收利用率现状 自2004年起,涉及部门先后公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品重复使用利用技术政策》等政策文件,引领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的可回收性;并制订了《道路车辆 可再行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GB/T 26988-2011)、《汽车重复使用利用 术语》(GB/T 26989- 2011)等一系列标准,有力推展了汽车有害物质和出厂汽车重复使用利用工作。
按照国家涉及拒绝,不受国外汽车行业先进设备理念及涉及技术的影响,我国汽车企业早已拒绝接受了汽车产品容许用于有害物质和提升可回收利用性的管理理念,并有一定的技术储备。调查结果,我国70%的汽车企业早已开始创建有害物质和重复使用利用率管理体系;铅、镉、六价铬、汞、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有害物质主要不存在于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紧固件、后视镜、车灯等免税范围的部件材料中,且绝大多数都已不具备可信的替代方法或技术。
但我国汽车行业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与发达国家仅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展现出在:一是企业对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和重复使用利用管控推崇程度过于,主动性不强劲,企业间水平参差不齐;二是没从源头有效地掌控有害物质用于,积极开展不易报废、不易重复使用性设计与绿色选材等先进设备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三是缺少报废技术信息反对,如不存在安全性和污染危险性汽车零部件的报废和处理方式、对所含毒有害物质或不存在安全性威胁的零部件展开标识等,造成出厂汽车实际重复使用报废效率较低而且不易导致二次污染。 三、《管理拒绝》的主要内容 《管理拒绝》增强了产品仅有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产品设计、原材料自由选择、加工技术工艺等全过程前进绿色生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并实行年度发展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绿色评价,引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一)实行生态设计,反对汽车企业研发绿色产品。拒绝汽车生产企业在设计生产阶段采行环境友好的设计方案,保证产品具备较好的可报废和易报废性,便于重复使用利用阶段的报废以及材料的服务公司,提升重复使用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实施生产者责任伸延制度,打造出绿色供应链。
拒绝汽车生产企业向各级零部件和材料供应商传送涉及管理拒绝,在零部件和材料的设计生产阶段尽量使用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等不利于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实施材料标识拒绝;向下游重复使用报废企业通过必要的途径和方式公布《汽车报废指导手册》,解释汽车主要零部件的材料和有害物质用于信息,承托出厂汽车重复使用报废企业构建环保、高效、安全性、细致报废。 (三)增强绿色监管,积极开展绿色评价。
在将有害物质用于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划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展开前置审核的基础上,拒绝汽车生产企业定期向我部节约能源与综合利用司上报有害物质用于及可回收利用率等涉及数据和信息,并实行年度信息透露制度,由我部每年向社会发布涉及信息,引领绿色消费,利用市场机制推展企业提升环保水平。 四、《管理拒绝》的特点 (一)在管理方式上。
秉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强化事后监管和依法行政的拒绝,改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除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划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展开管理外(将尽早实施涉及实施细则),《管理拒绝》具体创建事后透露机制,对免税范围外的有害物质用于情况展开上报统计资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开发表公布汽车行业绿色发展年度报告,充份依赖市场和社会舆论等方式来引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二)在管理范围上,充份糅合国外先进设备发达国家的经验,融合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技术管理基础,采行由点及面,逐步冲出的方式,首先对产量仅次于、最不具代表性的还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多达九座的载客车辆(M1类车辆)类型实行管理。同时,根据行业现状和技术发展水平,主动、逐步不断扩大产品类别实行范围。
近期,国务院印发《中国生产2025》,拒绝制造业按照创意驱动、质量以定、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原则,通过三步走构建生产强国的战略目标。《管理拒绝》是汽车行业实施《中国生产2025》的明确措施,通过反对企业研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出绿色供应链,发展壮大绿色企业,增强绿色监管,积极开展绿色评价,引领构建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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